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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萬家製造業被查核 879家超額違規 1.1萬家有附加外勞 57家未改善廢聘(2016-10-13)


  根據勞動部105年8月定期查核資料,已有3.2萬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結果有87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2.73%;其中1.1萬家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引進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滿3個月接受查核,其中有502家外勞超額需限期改善、57家則須提報廢止外勞配額,廢止外勞人數77人。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
勞動部說明,截至105年8月底製造業定期查核已實施35次,累計總查核突破60萬家次、達60萬901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累計1萬7,771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2.96%,違規比例已有下降。
勞動部表示,部分製造業雇主雖然沒有引進特定製程5級制外勞,或是其外勞屬於未重新招募一般製造業與重大投資案,原先是無需參加定期查核,但是只要雇主有申請並取得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引進滿3個月後,就需接受定期查核,採二階段查核內框與外框,外勞配額有無超標。
勞動部說,『雙框查核』係指已以外加案引進外勞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單框查核』則係指尚未以外加案引進外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
根據105年8月份統計,共查核3萬2,227家雇主,其中87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規定比例,占查核總家數的2.73%,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103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外勞人數有124人。
勞動部說,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將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並管控配額外,還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