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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增加致面積不符 一個月內須改善 膳宿費超額收取 勞工局近期開協調會(2018-04-25)


  媒體報導,外勞因不滿宿舍環境在半夜集結抗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4月24日上午至汐止外勞住宿地查訪,初步發現3百多名越南勞工居住面積不符規定,已要求事業單位在一個月內限期改善,膳宿費部分依照勞動契約與工資切結書所約定金額為每月2,500元,但實際收取3,940元,已涉違反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勞工局後續將召開協調會,訪視時也要求雇主一併檢視所有國籍外勞,其膳宿費是否符合規範。
4月23日晚間有多名越勞因不滿住宿環境過於擁擠,且使用冷氣需要額外收費,因而在宿舍外聚集,勞工局接獲通報後,已聯繫所屬人力仲介公司處理。
  勞工局24日上午實地訪查,發現外勞宿舍共有6層樓,每層約百坪,越南籍勞工人數為334名,統一住在3至5樓;印尼籍勞工人數28名,則安排在6樓。該局調閱先前訪視資料,發現106年12月訪查該住宿地時,外勞僅約百名,住宿環境符合規定,雇主今年起又陸續引進200多名外勞,因而造成居住空間不足。
  外勞服務科說明,此次訪視發現宿舍空間確實有明顯不足的問題,經協調後雇主現場已承諾將盡速安排,因涉及空間規劃或需要另覓新的宿舍地點,因此給予雇主一個月的改善期,屆期如仍未改善,除雇主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處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外,亦將廢止其聘僱許可;受雇主委託辦理外勞生活照顧服務事項的仲介公司,也將連帶因違反同法第40條第15款「未善盡受委任事務」,處相同金額罰鍰。
  據了解,膳宿費超額扣取的外勞,同樣也是越勞的申訴事項,勞工局基於爭取外勞法定權益優先的考量,近期將針對膳宿費、宿舍環境與生活管理等爭議召開勞資協調會議,並會持續追蹤複查至改善為止,已請雇主一併檢視印勞的膳宿費是否符合規定,避免再出現類似爭議。
  勞工局長許秀能表示,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定,雇主應提供符合飲食、住宿、管理等三大方面的膳宿環境,若有不合格事項,將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處分,因此她呼籲,雇主為知名上櫃公司,應符合基本規範並善盡社會責任。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