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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二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有224家 精華光學重複超時工作 罰鍰100萬元最高(2019-04-17)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二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名單,共計有282家業者,其中違反勞基法共有224家事業單位,375項違規,部分企業同時違反2項以上條文,違規情形以違反第24條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最多,共計90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則有1家。完整名單均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此次的勞基法違法名單,處分期間為今年1月至  2月,亦包括部分之前訴願駁回、處分確定者,產業類型包含製造業、科技業、養護機構、護理之家、社會福利團體、金融服務業等行業別。精華光學因已多次違法超時工作,單一項目即遭處100萬元罰鍰,為此次名單中罰鍰最高者。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日前已配合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未來將按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10萬元起算;如該事業單位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加重處罰百分之二十後,第1次違規的裁罰金額將至少從12萬元起算,呼籲雇主莫存僥倖,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除了90家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外,其他違規內容包括第32條第2項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計有60家;至於違反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50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共計有55家,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34家。
性平法違規企業3家,2家違反第13條第2項「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以及1家違反同條第1項「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未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