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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粉塵爆炸 假志工行真僱用 志願服務法無罰則 林淑芬將修法增訂(2015-07-06)


  針對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一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3日舉行記者會痛批,八仙粉塵趴在事前以獎品做為報酬,召募101名志工參與,後來有13名志工受傷,但主辦單位舉辦營利性質活動,卻召募志工且未保勞、健保,根本就是假志工之名,行工作之實,讓志工難以領到職災補償;林淑芬強調,將修訂《志願服務法》訂定罰則,並加重《勞工保險條例》未投保的罰則。
  臺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臺灣勞工陣線與立委林淑芬7月3日共同召開「假志工之名,真逃避雇主責任」記者會,要求勞動部及衛福部進行釐清,以免雇主利用各種巧門逃避責任,確實保障勞工權益。
  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意外發生之後,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命,現階段除了檢討緊急醫療、災害預防等問題,雇主運用志工規避責任,更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環節,政府必須站出來釐清與檢討。
 林淑芬則指出,依照《志願服務法》規定,志工的召募與運用應符合「公眾利益之服務計畫」性質,但此次活動不僅無公眾利益服務性質,更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另外,公關公司自聘的工讀生也沒有保勞保。
  臺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受僱者依法應受教育訓練,預防職業災害可能,且遇職災時雇主須負擔醫療補償、原領薪資與復工復健費用等。年輕人社會經驗不足、危害意識不夠;據統計,青少年職災率比一般人高出1倍。
 衛福部社工局專委黃宏謨指出,運用志工要提供相關訓練,基本上這次事件,沒有符合規定,是以志工名義,來行雇傭之實,不符合法律規範,但《志願服務法》沒有罰則。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員金士平表示,新北市訪談51名志工,活動規定志工工時、工作內容,要聽從工作命令,也有報酬對價,僱傭關係非常明確,承辦單位要依法令履行雇主責任與義務。
 林淑芬表示,將提案修志願服務法訂罰則,並加重勞工保險條例未投保罰則。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