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春節前後各項防災工作及遵守過勞預防規定,勞動部22日會同地方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北、中、南三地同步實施春安聯合檢查,呼籲事業單位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且對勞工加班時數、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妥適安排。
勞動部指出,本次聯合檢查由勞動部長許銘春、政務次長劉士豪、政務次長施克和及常務次長林三貴,分別會同基隆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及交通部、經濟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許銘春上午11時率領團隊前往台鐵七堵調車場,除了仔細詢問人員數量、調度狀況、器材使用、上下班時數等問題,還逐一到各工作站,查看台鐵基層員工維修火車情形。勞檢多項違規事項,部分要限期改善,初步罰鍰12萬元,例如有堆高機沒拉手剎車、維修車輛與維修平台之間間隔過大、員工在維修時沒有使用吊掛器具。另外,在勞動條件部分,有勞工工時延長沒領加班費、超時工作沒有通知工會等。
勞動部說明,針對易發生超時工作致過勞之鐵道運輸業者及具高職業災害風險之發電廠、鋼鐵廠、石化廠實施聯合檢查,其中台鐵七堵機務段及台北檢車段分別違反10項次及6項次,違反內容以墜落、感電、局限空間標示防護措施不足及一名勞工延長工時未核實給予加班費為主。
台中發電廠及其承攬人共違反29項次、停工1項次,違反內容以墜落、物體飛落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華新麗華鹽水廠共違反5項次,違反內容以未落實自動檢查及危害標示等為主;中油公司林園廠共違反3項次、停工1項次,違反內容以未設安全上下設備、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失效等為主,違反事項都將依法裁處。
勞動部表示,處分不是目的,提醒雇主確實改善確保勞動安全才是重點,為避免年節前後趕工而輕忽安全及因超時工作提高過勞風險,自108年1月15日起已於全國展開為期37天之「108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108.1.15-108.2.20),動員全國勞動檢查人力執行春安勞動檢查,計畫期間至少實施檢查3,300家次,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30場次以上,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遵,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快樂平安回家過年團聚,享受過年假期。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