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已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明顯衝擊,針對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勞動部推動「安心就業計畫」,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受影響勞工,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1,000元,最長發給6個月,自3月27日起勞工可至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針對減班休息勞工,除2月18日已經加碼實施「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讓勞工利用減班休息期間參加訓練課程並給予訓練津貼補助,現又進一步推動「安心就業計畫」,並比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追溯自109年1月15日開始生效。
適用對象為109年1月15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勞雇雙方協商實施減班休息,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勞工均可申請,超過65歲經雇主投保職災保險,並符合前述條件者也適用。
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按照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 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1,000元,最長可領6個月。
舉例來說,某甲為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現職雇主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的當月薪資為23,800元,依其薪資差額將補貼11,000元【(45,800-23,800)*50%】。 勞工得於減班休息每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向各分署提出申請,但不得同時領取「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訓練津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補助。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