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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班休息注意事項與表格修正 同步通報勞發署分署(2020-07-07)


  減班休息人數持續升高,已逾3.1萬人,實施家數則有1,440家,為使勞工行政機關得即時掌握轄區內廠商動態,同時協助勞工獲得短期訓練或就業協助措施,勞動部日前修訂「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以及表格,要求企業實施減班休息除了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外,應一併通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包含實施期間或方式有變更等情況。
勞動部109年7月1日修訂「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及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
勞動部指出,為使勞工行政機關得即時掌握轄區內廠商動態,明定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除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外,應併同通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如有變更實施期間或方式之情形,亦同。以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進一步提供相關協助措施,幫助勞雇雙方共渡難關。
勞動部說明,這次修正明文規定,事業單位如果沒有通報減班休息,勞工可自行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知悉轄內事業單位有實施減班休息情事並進行瞭解,後續再依法處理。
勞動部表示,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知悉勞雇雙方擬減少工時,應適時輔導勞雇雙方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約定實施期間、方式、工資給付及相關權利義務事宜。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