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安署指出,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工作要點,即日起新增呼吸防護及高氣溫戶外作業危害預防之設施或器具,受理申請期限至10月20日止,工作環境改善類最高補助50萬元,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促進活動或措施類為15萬元。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說明,勞動部職安署109年8月4日新修正的「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工作要點」,納入呼吸防護及高氣溫戶外作業危害預防之設施或器具,擴大協助中小企業營造健康工作環境,保護勞工健康。
張國明指出,全球氣候異常變化,高氣溫頻率及持續期間愈來愈長,為維護戶外工作者健康,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已規定雇主應視天候狀況採取危害預防措施,提醒需經常於戶外從事作業者,可透過降低環境或體表溫度等方式來避免高氣溫造成的熱傷害,如使用遮陽裝置、灑水降溫設備或穿著冰背心,而這些設施或器具,中小企業雇主都可以申請補助。
張國明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之1所公告之「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自109年7月1日施行,考量呼吸防護具是保護勞工健康的最後一道防線,使用錯誤可能比不使用的結果更為嚴重,雇主應依工作環境危害特性,提供勞工合適的呼吸防護具,同時也要進行密合度測試,以確認呼吸防護具能與勞工臉部密合,避免有害物質自縫隙經口鼻進入體內而造成傷害,因此購買呼吸防護具及密合度測試檢測設備,或是委託第三方專業團體實施呼吸防護具密合度測試的檢測服務費,也都新增納入本次修正後的補助範圍。
張國明指出,勞工人數在299人以下,且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已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者,其工作環境改善類可申請呼吸防護及高氣溫戶外作業危害預防之設施或器具,及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促進活動或措施類補助,可申請7成補助費用,至於49人以下企業則可補助8成費用,其補助金額上限是50 萬元,其中呼吸防護具及其他個人防護具合計不超過5萬元。
張國明建議,企業如有意願,可先洽職安署委託之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諮詢或提供臨場輔導(0800-068580);有特殊需求,事前報經勞動部職安署審核同意者,還可再提高補助金額,籲請中小企業多加善用政府補助資源。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