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原定109年5月1日實施,但因疫情影響暫緩施行,目前尚未訂出何時要實施,不過,勞動部今年仍規劃辦理相關政策宣導,預計8月起至11月全國辦理30場說明會,讓各界了解該法之精神與重點,未來施行後能善加運用相關服務與措施資源,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順利就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法案因疫情影響,考量勞動市場僱用環境不足,尚未施行,仍持續推動中高齡者相關協助措施,包括透過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個別化就業諮詢及媒合;提供免費職業訓練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強化職業技能;補助每人每年10萬元的職務再設計,協助排除就業障礙;運用每人每月1萬3千元,最長12個月的僱用獎助以鼓勵雇主進用,推動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補助工作津貼協助在地就業等。
發展署指出,自109年8月20日起至11月19日於各縣市各辦理1場次宣導會,於工業或產業園區辦理8場次宣導會;各地方政府、企業及相關團體、勞工等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單位或人員都可參加。
宣導會內容課程規畫,包括說明高齡社會及人口趨勢發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宣導,及中高齡者就業相關議題案例分享,如中高齡勞工權益與年齡歧視、中高齡人力運用與雇主責任或促進世代合作與職場續航等。
勞動部強調,雖然專法延後施行,但持續透過全國300餘個公立就業服務據點提供中高齡及高齡者個別化就業諮詢與職涯輔導服務,改善職場工作環境及條件等協助措施、排除其工作障礙,以及透過津貼獎助鼓勵雇主僱用、協助渠等續留職場穩定就業。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於108年12月4日總統公布,行政院原定109年5月1日施行;專法授權勞動部訂定施行細則及5項子法,包括「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原預定併同專法同步在5月1日施行。
但因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產業及勞動市場,勞動部評估當下最主要的工作是推動紓困措施協助勞工續留職場,以穩定其經濟生活,在4月30日宣布延後實施。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