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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疫期滿無症狀確診 符合條件可解隔離 專家會議評估已無傳染風險 3/11起實施(2021-03-11)


  近期陸續出現入境檢疫期滿後未有症狀且國外也無確診紀錄,但COVID-19檢驗結果為陽性的個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考量個案已無傳染力,自3月11日起,若個案同時符合「無症狀」、「IgG抗體陽性且IgM抗體陰性」,以及「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三日內追蹤兩套呼吸道檢體採檢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4」等三項條件,即可解除隔離。
  另針對國外曾確診並經PCR檢測兩次以上陰性,入境後檢驗為陽性者,同時符合「個案無症狀」、「抗體陽性」,以及「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三日內追蹤採檢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4」,也符合鬆綁條件。
  指揮中心陳時中表示,經過專家小組會議討論,評估這類型的個案非近期感染,且入境後已無傳染力,基本上沒有威脅,因此符合條件的個案及其密切接觸者可解除隔離。
  包含菲律賓、泰國在內多個東南亞國家均已陸續開放疫苗接種,外界關心邊境管制措施是否調整,以及居家檢疫天數是否能因此縮短。對此陳時中回應,疫苗覆蓋率達到60%以上,才會開始考慮這些問題,至於怎麼做,到時候會以科學證據做考量。他強調,目前尚無法證明在施打疫苗後,就可完全不帶病毒,因此以現階段的科學證據來看,不會以施打疫苗與否,作為減低或豁免居家隔離的條件。
  3月10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為菲律賓籍20多歲男性移工,今年2月28日來台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時無不適症狀。
  指揮中心表示,個案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進行檢疫,3月4日起陸續出現輕微咳嗽、發燒症狀,由集中檢疫所人員安排就醫採檢,並於10日確診。由於個案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且就醫時接觸人員皆有適當防護,因此無匡列接觸者。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