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衝擊後期產業復甦與網購消費需求增加等因素,致包裝用紙與紙箱大缺貨,經濟部申請「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遇到急單需求時,一年例假調移最多12次,另永豐餘與正隆等7家公司申請縮短輪班間隔,勞動部將於下周二召開會議討論,預計影響4萬餘勞工。
勞動部4月27日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第28次會議」,經濟部提案有二項,其一因工作特殊性及特殊原因,永豐餘、正隆、榮成、上評科技實業、東隆、大昌紙業、廣源造紙7家公司之輪班人員,申請適用勞基法34條第2項但書,在「因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或「勞雇雙方協商調整班次期間」期間,輪班人員可縮短輪班間隔時間;預估影響4千多名勞工。
經濟部評估意見指出,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中原紙廠製造產線屬於24小時連續性製程,除具專業性與須有人員不間斷監控,並須即時配合客戶需求進行產製調整,加上人力招募不易,可輪替人員少,於發生天災、事變、突發事件、歲修、急單、產製過程機台故障或員工請假等特殊情形,將造成後續排班及生產流程困難。
這7家公司經工會協商或勞資會議討論,同意將輪班間隔時間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
另一案則是狀況特殊,提報「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適用勞基法36條第4項規定,鬆綁七休一,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並符合每年申請例假調移次數不得超過12次。玉ˋ估影響4萬900名勞工。
經濟部評估意見指出,疫情初期造成恐慌導致國人大舉搶購民生物資(如衛生紙等);後期國際原物料管制、全球宅經濟爆發,及各產業復甦,再加上農產品產季,讓包裝用紙、紙箱需求量大幅提高。
勞方意見指出,連續上班7天,一年例假調移12次,對於勞工影響不大,重點是公司須給付加班費,且公司也不會無故要求員工連續上班。然勞基法太過僵化,像現在市場情勢大好,反而限制勞工加班賺錢,希望能放寬限制,多一點彈性。資方則指出,企業人力補充不易,因應急單,受限法令規定人力調度困難,造成無法接單的情形。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