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事業單位歲修、清理或趕工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發生職業災害及因超時工作產生過勞風險,也相對升高。為督促業者重視歲末及春節期間的勞工工作安全並協助落實自主管理,勞動部1月7日正式啟動為期40天的「111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重點對象包含大型公共工程、石化廠等高風險作業場所,預計至少勞檢3350家次。
勞動部指出,歲末年終及春節期間,多數行業較平時忙碌,但對於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與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的要求仍不可疏忽,提醒雇主應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石化與化學工廠須強化危害物管理及動火許可、對營造工程應落實施工架與模板支撐之倒塌崩塌災害預防、工廠歲修作業對進場管制與承攬管理等事項應確實辦理,以避免火災、爆炸、墜落、物體飛落、倒塌崩塌及洩漏中毒等災害。
今年春安勞檢期間,各勞動檢查機構將針對大型公共工程、石化工廠、大樓外牆清洗與夜間工作等高風險工作場所,及涉及公眾安全或業務異常忙碌的交通運輸業、零售量販店、儲配運輸物流業等事業單位,至少實施勞動檢查3,350家次。
檢查重點,除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施以外,也包含工時、休息、休假及適用例假彈性調整措施等。勞動部表示,後續將同時辦理30場次宣導,透過加強檢查、宣導及輔導等措施,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採取預防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
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每項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者,將依法停工。
勞動部強調,處分不是目的,雇主能確實改善才是重點。因此特別呼籲,雇主在此歲末年初期間,要求勞工增進產能或追趕工程進度的同時,對於職場的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如有延長工時、例假彈性調整措施等,也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