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1月7日起,全國展開為期40天之「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1月7日至2月15日),勞動部長許銘春26日上午率隊勞檢新北板橋江翠段的大型營建工程,檢查後發現工地有16項違規、10處停工,包含建設公司跟下游包商共處新台幣51萬元罰鍰。
另外,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外界關心第2階段移工引進是否2月15日如期執行?許銘春在媒體聯訪時指出,桃園移工染疫事件爆發後,這幾天為關鍵期,必須持續關注篩檢、居家隔離狀況等,假設狀況好轉、疫情穩定,就會照原來的開放時間,但如果疫情仍不明朗,就會在春節後、針對屆時的疫情狀況向指揮中心提出相關說明,由指揮官拍板時間,她強調,開放時間會以民眾健康、安全為第一考量。
許銘春今天帶隊職安署、新北勞檢處等官員勞檢,位於板橋區華江三路、華江六路口,工程造價共25億,為地上19層地下6層、共1,125戶的大型民間營建案。過去勞動部已經針對這項工程進行12次勞檢,共開罰18萬,無重大工安事件。今天再次檢查到違反16項、停工10處、罰鍰6件,共計罰鍰51萬元。
這次開罰最多的項目,為施工設施,如工地開口護欄未設、上下設備有缺損、施工架不足、防墜網未設等。
許銘春在勞檢後強調,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安全第一是施工核心,若勞工發生職災,代表後面都是一個破碎的家庭。勞檢目的不是要處罰,而是要了解缺失,現在春節將至,事業單位必須要做好安全衛生管理,必須讓勞工都能平安過好年。
此外,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111年勞檢目標,重大職災人數要再降10%,由去年276人降至250人,勞工健康照護率要增加10%,由去年50%提升至55%。
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春節前後之各項防災工作及遵守預防過勞相關規定、宣示關懷勞工工作安全,勞動部於25、26日會同地方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北、中、南三地實施春安聯合檢查,共開罰126萬元。
勞檢結果如下:一、重大營建工程(新北板橋江翠段E2區住辦新建工程、台中發電廠1~10號機供煤系統改善工程)共違反33項次、停工12項次,違反內容以承攬管理、墜落、倒崩塌、感電、自動檢查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
二、大型石化工廠(台灣中油公司石化事業部)共違反6項次,違反內容以防止火災爆炸、危害性化學品管理、自動檢查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
三、汽車貨運業(統一速達公司、嘉里大榮物流公司、新竹貨運公司)共違反21項次,違反內容以未確實管理及標示危害性化學品、未確實管理物料堆放、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更換班次休息時間未達法令規定為主。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