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月24日宣布,自3月7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台時間)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適用對象涵蓋所有入境者,包含藍領外籍移工。居家檢疫天數為10天,入境日為第0天,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此外,3月起,除北北桃、高雄以外,長照機構恢復有條件探視,但須出示三天內陰性證明,打滿三劑疫苗者可免附。
鑒於國內外疫情趨於穩定,指揮中心也將於3月7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同步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台,來台從事商務考察、投資、履約及應聘等商務活動的外籍人士,可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台,入境均須配合防疫措施,提具相關證明並遵守檢疫規定。
指揮中心說明,現行居家檢疫為14天,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在居檢天數縮短後,將會在入境後進行兩次PCR檢測及五次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當天進行第一次PCR檢測,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0天)進行PCR檢測,由地方政府安排至醫療院所或因地制宜規劃PCR檢測作業。檢測結果陰性者,期滿解除檢疫列管,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檢疫第3天、第5天、第7天以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第6至7天,各執行1次家用快篩。
國內疫情趨緩,指揮中心進一步放寬醫院及住宿式長照機構探視規範,自3月1日起,北北桃及高雄市以外縣市,有條件開放探視;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維持現行管制措施,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訪客均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的自費篩檢陰性證明,包含COVID-19抗原快篩或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兩者均可。
訪視原則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並全程佩戴口罩等。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此次開放醫院探病及長照機構探視,免除篩檢的條件有加嚴,先前僅需打滿兩劑疫苗即符合,3月起長照機構探視須完成第三劑的追加劑且達14天以上,或者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始符合免篩條件。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