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日前公布「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家庭看護工總薪資達2.4萬元以上且通過華語測驗並完成20小時長照補充訓練,可由雇主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然而移工團體批評,家事移工人力流失,主要癥結在於整體勞動條件不佳,呼籲政府應立即訂定《家事服務法》,讓家事移工受基本法令保障,全面取消在台工作年限,基本工資也應一體適用所有行業,才有辦法留住人才。
3月8日適逢國際婦女節,而家事移工多由女性擔任,台灣移工聯盟集結多個民間團體,於勞動部前召開「家務移工沒保障,中階永居都是空」記者會,要求正視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
為解決國內缺工問題,勞動部日前於行政院會中提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報告,針對在台工作達6年以上的移工,薪資達一定標準且符合相關條件,可由雇主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開放行業包含製造業、營造業、農業、養護機構及家庭看護工等既有缺工產業,再工作5年且月薪達到50,500元,可申請永久居留。
印尼勞工團結組織表示,目前家事移工月薪仍為17,000元,即使已工作超過6年,很多也維持相同的薪資,就算有些月領超過這個金額,也是移工自己爭取或者雇主主動願意多給,而非政府的保障。此外,藍領移工取得永居的程序也跟白領不同,因此印尼勞工團結組織呼籲,家事移工應比照基本工資給薪,並取消在台工作年限。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則提到,該方案規定家庭看護工須通過華語文測驗並接受長照訓練,但許多雇主連基本的假都不給放,更不用說上課。移工團體強調,家事移工自2015年9月薪資訂為17,000元後,已經六年多未調整,現與基本工資的薪資落差達8,250元,實在太刻薄,改善勞動環境才是解決缺工問題的根本。
對此勞動部回應,家事勞工因工作型態、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與受僱於事業單位的勞工明顯不同,適用勞動基準法有窒礙難行之處,加上家事勞工工作場所主要於家庭內,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不易釐清,且各界對於相關規範內容未有具體共識,現階段推動專法有其困難,不過勞動部也強調,仍將循序推進各項家事移工權益保障措施。
目前家事移工書面勞動契約,約定事項已包含雇主應提供足夠休息時間、每7天應給1天休假,日前通過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也已將家事移工納入適用範圍。為保障看護工休假權益,自109年12月1日起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失能者,經評估長照需求等級為2至8級者,如移工短期休假,均可申請喘息服務。
至於家事移工薪資,勞動部近期也將持續與移工來源國研商,在兼顧移工權益與雇主負擔下調整家事移工薪資。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