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五月五日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5月5日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即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且經醫事人員確認即認定為確診。
指揮官陳時中說明,由於這三類染疫風險比較高,加上抗原快篩陽性,醫師再從各類症狀判斷,在確診方面相對沒有疑義,因此修訂病例定義,避免增加行政負擔。
指揮中心提醒,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對象於居隔、自主防疫或檢疫期間使用家用快篩陽性者不可外出,可使用健康益友APP 或聯繫所轄衛生局安排,透過遠距醫療或視訊方式由醫師確認快篩結果進行評估及通報,後續由衛生局依「確診個案收治分流原則」,於住家或指定處所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照護。
另外,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的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 檢驗。
移工30 人以上工廠 北市將訪查 督促雇主落實防疫指引違反可罰30 萬元
近期全國移工群聚感染事件頻傳,針對聘有30 人以上移工的製造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將持續進行移工宿舍及工地的訪查,嚴格要求各家事業單位依據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進行防疫工作,並設立防疫長加強移工防疫。雇主若違反聘僱移工防疫指引,最高可罰鍰30萬元。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依照勞動部所發布移工發生重大群聚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單一廠場移工確診人數達10 人以上(111/5/3 再修正為10人),即須立刻通報勞政機關,啟動應變,對此台北市已建立製造、營造業LINE 群組的通報系統,加速機關與雇主聯繫的管道。
勞動部111 年4 月19 日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勞動局說明,指引內容重點包括落實分流分艙原則,以及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及指定防疫長。
住宿於同一房間移工,應安排於同一工作場所之同一工作區域、生產線或工作崗位,避免不同單位、場域工作的移工混居,並落實上下班及辦公動線分流,不同工作區域應有分流管制,例如使用不同出入口、分流管制不同電梯停靠不同樓層,並禁止移工於不同工作區域、樓層之間移動。
此外,聘僱移工人數達30 人以上雇主,應指定相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長及制定防疫計畫,並由適當層級人員,例如職業安全衛生、健康服務醫護、人力資源或風險管理等部門主管/人員擔任防疫管理人員,負責掌握疫情變化、防疫宣導、防疫物資準備、衛生管理與人員健康監測、疫病通報、確診員工職場接觸者名冊掌握,以及研判接觸情形必要資訊,並配合衛生主管機關進行防疫應變等工作。
勞動局提醒,由於產業類移工以群體住宿生活為主,確診時易因住宿或工作型態發生重大群聚,雇主應依聘僱移工指引規劃住宿等事項並確實執行,若未依該指引善盡雇主責任,地方主管機關將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 條規定及《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9 款規定限期改善,或處新台幣6 萬元至30 萬元罰鍰,勞動部則視個案情形廢止雇主聘僱或招募許可。該局呼籲,透過雇主、仲介與地方主管機關即時合作,避免宿舍群聚感染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