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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看護工薪資補貼申請案 8 月底逾 3 千件 退件常見未檢附雇主存摺封面影本(2022-10-03)

聘看護工薪資補貼申請案 8 月底逾 3 千件

退件常見未檢附雇主存摺封面影本

【外勞社九月七日臺北報導】勞 動部自 111 8 10 日起,家事移工薪資調 漲為每月 2 萬元,為降低薪資調整對聘僱外 籍家庭看護工家庭的影響,給予薪資補助, 雇主須主動提出申請,目前已有逾 3 千件申 請案,勞動部提醒,存摺封面影本應檢附雇 主的,勞動契約應填寫完整,調薪日期與數 額須明確。

勞動部宣布自 111 8 10 日起,新招募 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家庭幫 傭與家庭看護工)每月薪資調整至 2 萬元, 至於目前尚在聘僱契約有效期間內的家事移 工,維持原契約約定薪資辦理;但雇主如同 意提前調薪,也可以變更勞動契約約定為新 制薪資,並一體適用補貼規定。

 時隔7年將家事移工薪資由每月1.7萬元調 至 2 萬元,為降低薪資調整對聘僱外籍家庭 看護工家庭的影響,勞動部運用就安基金提 供聘僱看護移工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 勢雇主,包括具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或 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的資格 者,每個月 3,000 元的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 多 3 年,最高補助金額 10 8,000 元;其他 一般雇主則於 111 年底前每月補貼 1,500 元, 補助期間最多 4 個月,最高補助金額 6,000 元。

勞動部說明,申請薪資補助應檢附三項文 件,包括申請書、雇主戶名之國內金融機構 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勞動契約影本(每月薪 資應達 2 萬元以上)。 截至 8 月底,薪資補貼申請案約有 3,444 件。

 勞動部指出,近期發現部分申請案常有書寫 錯誤或檢附資料不正確,例如勞動契約書未 填寫完整,包括勞雇雙方未簽名、檢附內容 不完整,約定薪資頁敘明不清楚;申請書部 分則是常見未填寫聘僱許可文號;另應檢附 雇主存摺封面影本,常檢附被看護人存摺封 面影本,抑或是其他家人實際支付薪資的存 摺影本,這些都會被退件要求補正,請雇主 或仲介注意。

另外有發現部分申請案給予移工調薪日期 限尚未開始就來申請薪資補貼,或是勞動契 約上每月約定薪資未達新台幣 2 萬元,不符 合補貼要件,勞動部表示,這些申請案都將 不予許可。 勞動部說,在 111 8 10 日前外籍家庭 看護工薪資就已經達 2 萬元,現在還在聘僱 中,雇主同樣可以申請薪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