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0+7」自主防疫 高風險不得工作
雇主仍須給付薪資 地點應符合一人一室
【外勞社記者十月七日臺北報導】配合 邊境檢疫措施「0+7」10 月 13 日上路,勞動部 公布移工自主防疫措施規範。移工自主防疫地 點,須符合一人一室且有獨立衛浴;家事移工 照顧對象如屬 65 歲以上、免疫不全或低下的 重症高風險族群,自主防疫期間不可工作,其 餘產業類及照顧非重症的社福移工則不受限 制。自主防疫地點、快篩以及遵守防疫規範情 形,會由地方政府檢視有無落實並查核管理。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無論移工是否工作,雇 主都須給付薪資。截至 9 月 30 日為止,入境 移工人數共 13 萬人,其中包含產業類 11.5 萬 人,社福類 1.5 萬人,移工入境確診率約 3.4%, 目前每周入境人數約 5500 人。
入境前 7 天須登錄系統 自主防疫共計 4 次快篩
為減輕家庭類雇主負擔,移工入住防疫旅館 進行自主防疫者,勞動部維持補助每人每日旅 宿費用二分之一,最高為 1250 元,且移工入 境前須完整接種疫苗等規定均與目前相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表示,移工入 境前,雇主或仲介應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 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登錄自主防疫 地點,且須符合一人一室有獨立衛浴的旅館、 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如登錄地點為旅館或防 疫宿舍,則可於移工入境 3 日前登錄。
入境後的篩檢規範,與其他入境旅客相同, 移工入境第 0 或 1 天,以及後續第 3 天、第 5 天、第 7 天或有症狀時快篩,共計四次,雇主 或仲介應於當天 23 時 59 分前將結果上傳至勞 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做後續查核,並由 雇主及仲介自行安排交通工具或租用巴士,協 助移工搭乘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雇主關心移工自主防疫期間是否能工作,第 二階段邊境鬆綁後也有做放寬。蔡孟良指出, 製造、營造、農業及漁撈等產業類移工,自主 防疫期間比照入境旅客,如有 2 日內快篩陰性 結果,並於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登錄 快篩結果,得外出及從事所許可的工作。 不過其餘家庭類及機構看護工,考量服務對 象可能是 65 歲以上、6 歲以下、免疫不全或免 疫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仍應於旅館或移工宿舍 辦理自主防疫,不可於雇主自宅進行自主防 疫,2 日內快篩陰得外出,但不得從事工作。 其餘照顧對象非屬前述重症高風險族群 者,且入境前已登錄提供醫囑無免疫不全或低 下的證明,雇主或仲介可安排移工於旅館、移 工宿舍或雇主自宅自主防疫,2 日內快篩陰, 可外出及從事工作。
未依規定上傳快篩結果 雇主及仲介分別處罰鍰
此外,社福移工有特殊情形,如雇主即被看 護者無人照顧且經本人同意,或機構看護工符 合機構防疫規範並經雇主同意,可於旅館、移 工宿舍或雇主自宅自主防疫,每日快篩陰性的 情況下,可外出及工作。 勞動部提醒,前述特殊情形對象,移工須每 日進行快篩,但因移工入境僅發放 4 套試劑, 因此其餘須由雇主自行負擔,且須將結果上傳 至勞動部系統。
如雇主未依規定上傳陰性結 果,涉及違反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將 依就業服務法第 57 條第 9 款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仲介公司部分則會依第 40 條 第 15 款處分。
移工於自主防疫期間如快篩陽性,應由雇主 協助移工就醫;如經判定確診,雇主或仲介應 即通報並登錄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自主防 疫地點若是在旅館或雇主自宅,雇主或仲介應 安排專車協助確診移工送加強型集中檢疫所 隔離;至於移工宿舍等其他自主防疫地點,則 採就地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