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 0042
首頁/新聞中心/新聞訊息
< 回上一頁 >

移工入國接機與一站式服務合併單一窗口113 年成立 「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2023-12-25)

移工入國接機與一站式服務合併單一窗口113 年成立
「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十四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指出,113 年 1 月 1 日起,「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與「移工一站式服務網」將合併成為「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仲介或雇主提出申請移工接機作業與入國日期都在 113 年 1 月 1 日之後者,應至新合併網站「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中「產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

        根據現行制度,申請新聘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工,是在「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產業類移工(含機構看護工)及家庭類返鄉與完成講習之移工,則是登錄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勞動部說明,為使移工入國接機指引及一站式服務登錄窗口單一化,「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預定於 113 年 1 月 1 日整併更名為「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網址:https://fwots.wda.gov.tw/)。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仲介或雇主欲申請產業類移工(含機構看護工)或返鄉移工之入國接機作業,請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於「產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作業。至於申請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務,仍請於「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至「移工入國與講習申請管理」專區進行申請作業。

           1:在 112/12/25 欲申請 113/1/5 入國之產業類移工,請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申請。

           2:在 113/1/1 欲申請 113/1/5 入國之產業類移工,請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中「產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

          勞動部表示,若於 113 年 1 月 1 日前已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完成登錄之案件,無須在「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重複申請;若有修改完成登錄案件之需求,須至申請時所使用的網站「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進行修改,該網站將會保留至 113 年 1 月底。

          勞動部說,仲介或雇主對於「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若有操作問題可致電「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客服中心,電話:(02) 8791-810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亦可電洽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桃園機場服務站(電話:(03)398-9002) 或高雄機場服務站 ( 電話: (07)803-6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