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 0042
首頁/新聞中心/新聞訊息
< 回上一頁 >

勞工訴願 e 化 勞動部:有利保障個人權益 112 年就業服務法案件以移工、聘僱外國人居多(2024-03-28)

勞工訴願 e 化 勞動部:有利保障個人權益

112 年就業服務法案件以移工、聘僱外國人居多

【外勞社記者三月五日臺北報導】為使民眾能更方便查詢勞動部訴願案件進度及決定書內容等資訊,勞動部於 109 年規劃整合訴願及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爭議審議,建置「勞工行政救濟案件資訊整合平台」,去年受理案件已達 2067 件。

        勞動部提醒民眾應當把握權益行使訴願權利,糾正不當或違法等相關行政處分,並注意申請時效、補正內容。

        依勞動部統計,以 112 年度為例,勞工行政事務之訴願受理案件數達 2,067 件,以《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及《勞工保險條例》為受理案件數前 3 大類,分別為 536 件、330 件及 272 件,以上合計占該年度訴願案件比率約 55.06%,又訴願決定撤銷及原處分機關自行撤銷原處分者,共計 249件,約占辦結案件數 1866 件之 13.35%,也就是說有 1 成 3 的案件,因提起訴願獲得救濟。

        在 112 年的勞工行政事務訴願受理案件中,有318 件以不受理結案,多數樣態以原處分機關先行撤銷有 180 件,在時效過期共計 23 件。勞動法務司也指出,《就業服務法》多數以罰款形式居多,其案件性質以例如外國人非法聘僱、雇用外國人未依期限申報等。

        勞動部進一步統計,計至 112 年 12 月底,共有297 件(109 年計 24 件、110 年計 72 件、111 年計 79件、112年計122件)利用線上聲明提起訴願。所以,民眾如果預計提起訴願即將超過法定期限,又或者提起的訴願證據資料尚未齊備時,可先利用線上聲明訴願,以爭取時效。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解釋,雖然民眾在線上聲明訴願申請比例有增高,但依訴願法規定,民眾仍必須以書面形式提起訴願,要訴願人簽名蓋章,未來是否配合電子簽章,行政院還在研議與修法中。

          勞動部提醒,部會在收到線上聲明訴願的案件後,還是會請訴願人於一定期間內補送簽名或蓋章之訴願書,訴願書也應載明訴願人相關基本資料、訴願請求事項、訴願事實與理由、收受或知悉行政處分之日期,以及檢附行政處分影本,後續勞動部才能對訴願案件進行實質上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