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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法制局評估勞教入法應回歸教育部 強化勞資政對話機制、勞教納公民課綱(2024-05-30)

 立院法制局評估勞教入法應回歸教育部

強化勞資政對話機制、勞教納公民課綱

        【外勞社記者五月廿三日臺北報導】立院法制局發布「勞動教育推動與立法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出目前「勞動觀念」在國民教育中仍零碎化,要讓社會有更好的勞動法尊能力、消弭勞資爭議、降低職災,需要將勞動教育法制化、回歸教育部主責。

          立法院法制局 23 日發布勞動教育立法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中指出過去民間已有將勞教入法的倡議,也曾有立委提出專法草案,但未能完成立法,目前僅由勞動部主責推廣法規、權益教育。

          學校教育方面包含各種宣導活動、公民科和社會科教師種子師資培育、提供補充教材;社會教育方面則以大眾媒體傳播、與民間團體合作辦理教育活動;此外也透過公家機關、企業、職訓等推動提升勞動觀念。

          研究報告對照國外案例,有深厚職業教育傳統的德國在課程與法規方面最為完善,除了課程內容就已經包括勞工法規課程以外,其《職業教育法》對職前、學徒、在職進修、轉業訓練等各階段的教育協助、證照制度有廣泛而統一的規範。美國則以工會組織相對有影響力,中小學的社會與歷史課程也包含勞動教育內容,並訂有《職涯教育促進法》,但實際教育內容較為分散、對勞工運動和工會論述不足。

          鄰近的日本較早在戰後就開始有勞動法治教育觀念,透過政府機關、學校教育和企業推廣勞動權益、工會組織和運作等課程。但近年市場環境、企業經營模式有所改變,過勞等問題逐漸受到關注,2017 年日本律師公會曾呼籲政府制定法規,推動勞動法規和制度教育。

          臺灣則從 2014 年勞動部就曾主動提出草案,2015 年也有立委提出不同草案版本,但因缺乏社會共識未排入議程。立法院上屆會期則有多份「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版本,以強化勞資接受勞教的權、責為主,並辦理公聽會廣納意見,但後續因「法案屆期不連續」規定,尚未完成立法程序。

          綜合立委草案、公聽會內容及近期相關研究,研究報告指出民間和各政黨皆有意願推動,需要主政者予以支持。報告也指出勞動教育仍應回歸教育主管機關、將相關議題納入課綱,確保在勞動者投入職場前有正確的勞動意識、避免現行由地方勞動機關推動勞教的城鄉差距。建議在健全勞資政對話、勞資協商機制的同時,將勞動教育法制化,明文規範教材與課程之研究、編寫和經費來源,將勞教納入課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