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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近期通過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 跨國公民團體籲臺灣重視漁工人權;都更條例三讀通過 921 前申請建照適用原容獎;外國專業人員聘僱破 5 萬 專技人士近 3.5 萬(2024-12-04)

東協近期通過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

跨國公民團體籲臺灣重視漁工人權

          【外勞社記者十月廿五日臺北報導】近期東協峰會通過與移工和漁工有關的兩份指南,成員國約定更明確的協調原則。在臺灣參與BEBESEA組織跨區域論壇的東亞與東南亞公民組織代表,呼籲臺灣政府必須注重東協各國對非歧視性等原則的重視,並透過與印尼政府正在商議的備忘錄強化漁工人權。

          東協近期通過《東協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為相關宣言的操作性文件,具體規定東協成員國需要採取的漁工權利保護措施。包括非歧視性、對無證與危機中移工提供支持、漁工的參與和代表權利、政府與社會全員參與等原則。

                    應改善遠洋、近海漁工不同待遇

印尼人權行動聯盟執行長 Daniel Awigra表示,該指南可作為漁工接收國政府和漁船船東改善人權保護的參考,因為東協成員國是漁工的主要來源國。

           正義 倡議 代表 Jeremia HumolongPrasetya 則表示,臺灣有 3 萬多名來自東南亞的漁工在全球工作,主要來自印尼,其次是越南和菲律賓。他指出目前漁工依工作範圍,權益仍有差別,近海漁業歸勞動部管轄,遠洋漁業則由漁業署管轄,規範標準較低。

          他呼籲臺灣政府應該回應東協新指南中的非歧視原則,並且提供社會討論的空間,讓產業、漁工工會和公民團體能夠相互交流。近期臺灣跟印尼正討論簽署漁工保護備忘錄,他們也將提升勞動權益、wifi 使用權、薪資平等等訴求提交給雙方政府。

                    籲提供平台討論 漁工保護 MOU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補充,目前移工到臺灣工作仍需要支付仲介費、服務費而負債,漁工和家事移工無法適用勞基法之外,也仍存在仲介墊付薪資,並可能進而導致剝削等問題。

          此外,政府也未積極處理權宜船、職安衛等防護措施不夠落實、團聚權等問題,他呼籲政府與利害關係人共同制定改善目標與時間表。

 

都更條例三讀通過 921 前申請建照適用原容獎

          【外勞社記者十月廿五日臺北報導】立法院 25 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 65條修正法案,法案修正後,將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預計全國將有 8,216棟 6 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 27 萬戶受惠。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這次修法主要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 921 大地震前建造,恐有耐震不足的疑慮。為維護居住安全品質及促進整合,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的更新重建對象。

          從現行僅限實施容積管制前興建完成的建物,放寬至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此外,修法前已擬訂都更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

外國專業人員聘僱破 5 萬 專技人士近 3.5 萬

          【外勞社記者十月廿五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公布 9 月外國專業人員聘僱許可人次達 50,020 人,較上月略減,較去年同月微幅上升 2.7%。若單以「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人次來看,9 月為 3 萬 4,583 人,較上月增加 410 人,比去年同月增加 2,394 人,增幅 7.43%。

          從國別來看,目前在臺工作的專技人員,仍以馬來西亞 7,509 人最多,其次為越南 5,110人,印尼第三為 4,964 人。接續則是日本的 4,001 人、印度 2,277 人、菲律賓 1,407 人。

           9 月畢業僑外生留臺從事專技工作的聘僱許可人次為 1 萬 8,665,較上月增加 329 人,較去年同月增加 2,230 人,增幅 13.56%。

          另外以評點制留臺的僑外生總數為 1 萬 7,024 人,今年到 9 月底為止,透過評點制獲得初次聘僱許可的人數為 3,714 人,去年和前年初次許可人數分別為 5,309 和 5,31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