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受訓可任貨運助理 客運有語言門檻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十三日臺北報導】近期國發會跨部會平臺已通過,開放畢業僑外生可從事 6 類中階技術工作,其中學歷資格與勞動條件等由相關部會提出,再由勞動部彙整修法。針對客貨運工作的專業資格,交通部近日說明,擔任駕駛需取得職業駕照,客運安管和貨運助理需符合證照或訓練門檻,客運類並訂有語言要求,貨車駕駛、隨車助理、公路及市區客運駕駛聘僱額度皆為 25%。
各部會提專業資格 勞動部修法
國內客運、物流人力短缺,交通部先前向勞動部提案開放畢業僑外生從事貨車駕駛、隨車助理、公路及市區客運駕駛,以及客運安全管理人員等中階技術工作,8 月召開「研議留用外國技術人力」工作小組會議同意後,日前提送國發會跨部會平臺決議通過,勞動部預計近期提出修法,不過相關資格則需各部會自行提出。
經本社向公路局詢問,公路局提供的資料指出,僑外生若要以中階技術人力方式擔任相關工作,需為我國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取得 SMS 證照或訓練 可任客運安管
技能資格方面,「客運駕駛」需取得我國駕駛車類職業駕駛執照;「客運安全管理人員」,則須取得我國 SMS 安全管理人員認證機構核發證照,或是接受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安管人員訓練機構基礎課程 16小時,並取得訓練證明。
而貨運類工作的技能資格,「貨車駕駛」同樣必須取得我國駕駛車類職業駕駛執照;「隨車助理」則須通過專業證照或訓練課程取得資格,證照為我國駕駛車類職業駕駛執照或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照。
若以訓練課程,則有 3 種方式可以符合資格:(1)相關學系畢業,包括物流管理科系、運輸管理科系、運籌學系、交通運輸學系、電子商務與物流學系、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2)在學期間有相關實習經驗達 3 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或切結。(3)接受貨運三業相關同業公會辦理專業技術課程,累計時數達 3 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或切結。
此外,針對客運工作部分設有語言資格,可以透過取得語言能力認證:通過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口語或聽力能力、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及聽力能力,或客語能力認證「基礎級」以上並取得證明;或是參加訓練課程: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或教育部核准自境外招收外國人來臺研習華語文之教育機構辦理的華語文能力訓練 36 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
雇主應領有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至於雇主資格部分,公路局表示雇主應領有公路主管機關核發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客運駕駛、客運安管人員的雇主,要符合公路法第 34 條規定的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而貨車駕駛、貨車隨車助理工作,雇主資格為符合第 34 條規定的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
聘僱額度限制部分,客運駕駛、貨車駕駛、貨車隨車助理聘僱人數不得超過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的25%,最少得聘僱 1 人;而客運安全管理人員的聘僱人數則不得超過申請當月前 2 個月之前 1 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的 15%。
貨車駕駛與助理缺額近萬人
據公路局統計,至今年 5 月底公路及市區客運業駕駛缺員 2,215 人,預計可引進外籍中階技術人數約 554 人為上限,客運安管人員統計缺員數約 200 人,預計可引進人數上限約 30 人。貨車駕駛和隨車助理統計缺員數皆為 9,234 人,預計可引進外籍中階技術人數皆以 2,309 人上限。
公路局也強調,引進外籍駕駛係屬勞動部權責,已經會議同意開放提送國發會,刻由勞動部進行法制作業,預計今年底完成,後續依勞動部發布修正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