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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外勞職前講習 雇主應提供相關法令規範(2014-06-13)

 自103年3月30日起,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檢附新修正之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送當地主管機關,其中應辦理外國人職前講習,講習內容應含有提供入境健康檢查、傳染病等衛生健康須知、公共場所禁菸規範、不得惡意虐待動物及宰殺犬、貓等動物保護法。另應向外籍勞工介紹我國風俗節慶及注意事項,讓外國人早日適應在台生活。



針對辦理<外國人職前講習>的法令規定,勞動部提供以下相關網址供查詢:

1.「健康檢查及傳染病」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址:http://www.cdc.gov.tw/list.aspx?treeid=aa2d4b06c27690e6&nowtreeid=f6addd51b935d2b8

2.「菸害防制法」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資訊網 http://tobacco.hpa.gov.tw/

3.「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資訊網 http://animal.coa.gov.tw/html3/index.php

4.「我國風俗民情」交通部觀光局,網址:http://taiwan.net.tw/m1.aspx?sNo=0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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