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勞工健康,基於預防勝於治療的理念,針對1萬6千餘家高風險行業,勞動部勞保局每年都會主動發函通知其所屬從業勞工進行健康檢查,凡合於規定的勞工至指定健檢醫院健康檢查,其費用皆由勞保局負擔。
另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及讓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被保險人能獲得更即時的通知,勞保局規劃自105年6月1日起將生育給付核付案件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核定函。
勞保局長羅五湖表示,勞保被保險人實際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的27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如高溫、噪音、游離輻射、粉塵及異常氣壓作業等,只要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1年,就可向勞保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相關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如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申請,勞工可自行向該局申請,經審查後辦理。
羅五湖強調,投保單位一定要取得勞保局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後,才能向健檢醫院安排健檢,未經審核即前往醫院受檢,勞保局是不支付該筆健檢費用的。另外,勞工在受檢之前應先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gov.tw/)下載「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並且查詢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之醫療機構後,再至該院安排健檢。
為落實職業病預防,勞工朋友完成健檢後,勞保局依照健檢醫院通報之檢查結果,針對可能因工作引起健康危害之勞工,通知其前往設有職業醫學科之醫院進行追蹤檢查。
據統計,104年約有25萬名勞工接受健檢,其中有7,000餘名檢查結果為異常,經勞保局通知追蹤檢查,以確認該異常與工作有無相關性,進而達到預防職業病的效果。
相關職業病健檢作業程序及應注意事項,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li.gov.tw/) 路徑:首頁/勞工保險/給付業務/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參覽。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