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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加班卻未給加班費 移工要求轉出 勞動部:儘速調查 有違法將罰鍰並廢聘(2022-01-25)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及希望職工中心1月24日赴勞動部,點名知名糕點公司伊莎貝爾諸多違反勞動法令事項,包括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未提供外語薪資單、淡季時任意扣假扣薪,甚至強迫移工返國休無薪假等,要求勞動部儘速同意移工轉換工作。對此勞動部回應,將函請台中市政府盡速查復,如雇主確有違法情事,除罰鍰處分外,勞動部將廢止雇主招募及聘僱許可,並同意移工轉換雇主,以保障移工權益。
  三名伊莎貝爾聘僱的越南籍移工透過視訊分享時提到,公司沒有依照法令計算加班費,有訂單的時候加班可超過200小時,甚至有人從早上7點做到隔天2點,淡季的時候卻要移工以年假扣抵。拿到薪資單也沒有越南語翻譯,詢問公司人資後說有貼在宿舍,也都沒有看到。
  希望職工中心指出,六大爭議事項包括加班費沒有依法給付、薪資單沒有越南語、強迫回國放無薪假,回國期間繼續被扣膳宿費及仲介費和防疫相關費用、淡季時讓移工以「特休」、「事假」、「災防假」、「個人逾法定假」等各式名義扣休扣薪、夜班津貼任意調降、公司原要提供的津貼沒有提供等,並要求公司依法給付資遣費,在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已召開3場協調會議,提出但資方僅願意處理其中1.5項,卻不同意移工轉換。
  移工團體進一步提到,在無薪假部分,資方在返國期間仍繼續扣住宿費,經協調會後雖有歸還,但雇主卻稱說是移工想要回家,所以仍沒有給薪資,勞政機關也沒有就違規事項查察,使得移工被欠薪還得自己尋求司法途徑解決。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表示,有些工廠薪資結構很複雜,甚至做了二、三十年的老員工都未必瞭解怎麼計算,何況有語言隔閡的移工。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3條規定,藍領移工除非有第59條第1款規定情事,否則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根據過往經驗,公部門調查有無違法動輒要三個月到半年,移工不像本勞有失業給付,期間沒有收入,只能被動等待調查的結果,讓移工再次被勞政機關欺負。
  勞動部由勞發署科長于曉秋接受陳情,她表示本案已經在調查階段,針對所提的各項訴求會盡快查明並處理,于曉秋強調,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仍應依規定給付薪資,移團也呼籲勞動部盡快讓移工轉換雇主。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