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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逃逸外勞從事「殺雞」工作 移民署查獲(2015-04-16)


  農業外勞尚未開放,但已有雇主非法聘用逃逸外勞從事相關工作,移民署日前聯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查獲苗栗縣竹南鎮屠宰場內,有14名逃逸外勞從事殺雞工作,因名氣太響亮遭查獲,經調查後全數解送新竹收容所收容等候遣返。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苗栗縣專勤隊長朱應龍說明,這間屠宰場為掩人耳目,大都利用晚上7時到深夜12時的時間作業,由男外勞負責殺雞工作、女的則負責拔毛,手腳俐落,這14個逃逸外勞所組成「殺雞團」在屠宰場內小有名氣,非法雇主為留住這些殺雞高手不但以高於外勞市場行情月薪2萬5仟元聘僱,還提供免費吃住,以維持屠宰場雞隻出貨量牟取利潤。
  朱應龍呼籲,國人勿貪一時之便而雇用容留逃逸外勞,如經查獲雇用非法外籍勞工,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將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