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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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調整為每月18, 780元,每小時103元(2012-03-17)

勞委會表示,自101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將由現行17,880元調整為每月18,78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將由現行每小時98元調整為103元。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如有低於調整後之基本工資者,應自101年1月1日起,依法調整。
勞委會強調,事業單位應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如有違反基本工資規定者,勞工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本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將立即依法進行查處。

事業單位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之罰鍰;至短發之工資,仍應依法補足之。
承辦單位:勞委會 勞動條件處工資、工時科
電話:02-8590-2729~2731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如有侵犯版權煩請告知以移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