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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起 桃園市解約驗證改採預約制(2022-10-03)

10/17 起 桃園市解約驗證改採預約制

文件先提供 移工指定時段電聯或至現場

【外勞社九月廿八日臺北報導】 自 10 17 日起,桃園市雇主辦理移工解約 驗證程序將做調整。為避免移工因排班因素 無法聯繫,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規定,雇主應 於移工離境前 14 日,應將相關文件提供至勞 動局預約驗證時間,再由移工於預約當天至 主動聯繫勞動局進行驗證。

倘移工未於驗證 時間來電或親至勞動局辦理,將視同未完成 驗證,該局將通知雇主或受委託辦理的仲介 公司,告知解約驗證不成立。

依規定,雇主與移工中途解約,應於雙方 合意解除聘僱關係的 14 日前,向當地勞工主 管機關申請驗證,經確認移工真意後開具證 明書。據了解,有些雇主及仲介辦理解約驗 證,當日夜間將資料上傳勞動部系統申請, 次日清晨就要安排移工出境,時間過於緊 迫,或者在非辦公時間將移工帶到現場驗 證。

此外,移工因工作時段跟性質各有不同, 有些移工於產線上無法接聽電話,或者下產 線休息無法撥通,未及處理之下,恐影響其 返國權益,也造成勞政機關在處理上的困難。

為使驗證作業順利進行,桃園市勞動局自 10 17 日起調整相關程序,雇主或仲介業 者應於移工離境前 14 日預約驗證時間,並將 雇主與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 通知書(雙語版)、委任書、移工護照及居留 證等資料,上傳、郵寄或親送到勞動局,再 由移工於預約日主動電聯或親至該局辦理驗 證。驗證專線:(03)334-4087(03)334-1728

可預約時段為每周一、三、五上午 8 30 分至 12 時,若移工未於預約驗證時間來電或 到場,視同未完成驗證,勞動局呼籲雇主及 仲介業者依相關程序辦理,於移工離境的 14 日前預約及送件。 勞動局並提醒,雇主及仲介送件前,應留 意文件的完整性,如雇主及移工簽章、雙方 協議終止聘僱關係日期等,另外除了預約驗 證時間,亦請於終止聘僱事由中備註預約驗 證時間及移工搭機日期。

若有緊急事由,如 移工家人病危、奔喪等急需辦理驗證,應先 於線上上傳資料後,再電話聯繫承辦人確認。 跨國勞動事務科長陳秋媚進一步說明,隨 著各國邊境解封,移工返國的機票相較之前 好訂,此次增加預約的規定,明定解約驗證 的辦理時段,同時也增加移工自行聯繫的機 制。

新規定上路前,採用現行作法,驗證時 間給予雇主及仲介較大的彈性,這段期間也 會了解雇主及仲介是否有執行上的困難,後 續再視狀況做滾動式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