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生技化學業具有研發期長、風險及獲利高的特色,加上也是近年新興的產業,為避免事業單位因專注於企業發展規模而忽略勞動權益,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年首度針對該業別執行專案勞動條件檢查,抽查轄內83家事業單位中,發現有違反勞基法共有31家,違反事項以勞工超時工作比例最高,共有14家事業單位,其次為未給予勞工7休1例假有8家;至於未依規定計給勞工加班費者,則有6家。
生技化學業如僅設有研發中心,從業人員多屬本國籍,但因該類工作屬於高知識性質,常因「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而忽略勞工權益;如有製造、代工階段的工作,就會聘僱外勞從事生產線的工作,一般作業員則會因工廠趕工或急單而有超時加班的問題,再加上外勞為了賺取更高薪資,大多希望爭取更多加班時數,因此若事業單位有經常性的有超時工作的情況時,外勞也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勞檢處科長蕭慧敏表示,此次是新北首度針對生技化學業執行專案勞條檢查,對象以轄內僱用員工人數較多的企業篩選,這次的抽檢對象以中小企業居多,但考量到聘僱人數多的事業單位,對勞工權益的影響也會更鉅,因此也有部分規模較大的企業,此次抽檢對象員工人數由50人至500人間。
檢查發現,臺灣原料藥製造大廠中化合成,以及知名品牌「舒妃」製造商大川實業,皆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情形;此外,「花仙子」系列商品的協力廠商誼特實業除使勞工超時工作外,亦未給予勞工7休1例假。
罰鍰金額最高者,以阿克蘇諾貝爾常誠公司違反7休1、未將同屬薪資範疇項目納入加班費計算、單月延長工時逾46小時等3項規定,共12萬元最高;其次為家家藥粧違反國定假日出勤未給與加倍工資、工資未達基本工資等2項規定,共罰鍰10萬元;美科實業未置備出勤紀錄,罰鍰9萬元。
勞檢處表示,雇主常因經營或節稅上需求,將工資分拆多個名目,如伙食津貼、全勤獎金、職務加給等,這些名目給與如係雇主依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事業單位習慣而有給付勞工義務,且對勞雇雙方而言,亦具有一定的可預見性,性質上與維持勞工生活的工資又無差別,應認定屬於工資,列入加班費的計算基礎。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