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受理外勞勞資爭議案,106年共計3,896件,較105年增加679件。勞工局表示,隨著在台人數增長,自103年起外勞爭議案件即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由2,700件增至105年的3,217件,106年成長率更達到21%,也是近年增幅最大的一次。另外勞工局去年共召開352場次勞資爭議協調會,協助外勞爭取法定權益,金額達2,000多萬元。
相關人士分析,外勞人數屢創新高,再加上105年底就服法修正,刪除外勞每三年應出境一日規定,也讓轉換雇主相關爭議案件明顯增加,是爭議協調案件推升的主要原因。
薪資問題向來是外勞勞資爭議的大宗。值得注意的是,過去外勞申訴事項,多為扣留證件及雇主的管理問題,不過106年前三大勞資爭議類型,依序為工資爭議、轉換雇主終止契約、工作生活管理,顯示違反外勞意願扣留證件的情形已有明顯改善,但過去未曾排入前三名的轉換雇主,在去年首次入榜。
勞工局進一步分析,工資爭議方面,以要求儲蓄款返還為最多,其次為加班費未依法給付,另外國定假日加班未給加班費、雇主沒給特休假亦未給付加班費等問題也相當常見,經要求雇主限期給付仍不給付者,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轉換雇主及終止契約部分,則以雇主或仲介公司未於外勞原許可到期前2至4個月內,徵詢外勞期滿後是否續聘或協助轉換雇主,而是在快要到期時,才告知外勞期滿必須返國,讓外勞失去轉換工作的機會,進而向1955提出申訴,由勞工局召開協調會。而新北市府106年亦有因此裁罰仲介及雇主的案例。
勞工局指出,這類爭議情形較常發生在產業類工作,特別是企業人力需求持平時,外勞能夠轉換新工作的機會相對有限,如雇主或仲介未依規定提供協助,即容易產生糾紛;家庭類則因供需問題,轉換爭議相對較少,以勞雇間對於工作表現落差或管理問題的爭議較多。
勞工局長謝政達呼籲,雇主應尊重外勞多元宗教及文化,給予更多包容與鼓勵,仲介也應提供完善服務協助,協助落實合理的管理政策,促進勞資和諧,以保障勞雇雙方權益。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