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錢獲緩起訴
藝人陶晶瑩老公李李仁,竟與不肖業者勾結,以自己和大姨子陶晶晶需要照顧老母名義, 偽造巴氏量表先後聘兩名外籍看護,實際卻都在陶晶瑩家帶小孩、做家事,檢方認定李李仁犯偽造文書罪,但考量他認罪且同意公益捐款五萬元,昨將他緩起訴,其 餘四十四名同樣違法僱主則因不認罪都被起訴。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指出,巴氏量表將日常生活各項動作分為十個項目評估,滿分為一百,三十分以下的極重度失能便可聘外籍看護工,廣為世界各國使用。
幫46人違法申請
士林地檢署去年查獲不肖人力業者煜隆、閎鈞國際公司,利用慈濟醫院台北分院病患看診後,須自行拿診斷證明給另一醫師評估填寫巴氏量表的漏洞,乘機調包診斷書騙院方出具分數較低的巴氏量表,每次收費約四萬元,共幫四十六人違法申請外籍看護。
其中,陶晶瑩的老公李李仁(三十七歲)及姊姊陶晶晶(五十一歲),也先後以各自母親罹病的理由,透過煜隆申請外籍看護,但檢方查出陶晶晶僅掛名,兩起申請案都由李李仁一手包辦,因此將陶晶晶不起訴。
陶晶瑩姊不起訴
李李仁到案時,原本和其他四十四名僱主一樣不認罪,堅稱合法聘僱外傭,直到最後一次 開庭,檢察官出示李母在淡水馬偕醫院看診病歷,與李母巴氏量表登載內容完全不同,李李仁才在律師勸說下俯首認罪,坦承因為自己和陶晶瑩工作太忙,沒時間在 家,才想找一名外傭打掃家裡、帶小孩兼照顧母親。
陶子昨表示:「當初媽媽生病期間多是姊姊在照顧,真的很辛苦也很感謝她,謝謝檢察官理解狀況,將姊姊不起訴。」獲緩起訴的李李仁則透過經紀人表示:「三年前因對相關條例不清楚誤觸法律,謝謝檢察官體諒。」
名人聘外傭爭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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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把外籍看護當幫傭,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可處罰3~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