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康寧大學透過人力仲介招收69名斯里蘭卡僑外生來台就學,實際卻是在食品廠非法工作,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偕同教育部、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11月7日至康寧大學訪談校方及學生,釐清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勞動基準法之虞。勞工局表示,目前尚在台灣的39位僑外生中,當天已完成訪談37名,經確認均已取得工作證,當中有32位學生有課餘工作情形,另外有2名無法接受訪視。
針對此案,有學生提及由台南市安南區某里長協助引介工作部分,勞工局強調,若里長確實有協助引介,恐涉嫌違反就服法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規定,若從中抽取費用、意圖營利,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後續勞工局將依資料進行調查,並針對違法情事依法處置。
根據媒體報導,60餘名斯里蘭卡籍學生去年來台就讀大學,卻是持觀光簽證入境,一開始在食品工廠工作,一個月後被查獲非法打工,校方去年12月將學生集中遷往台南校區後,由一名里長介紹到屠宰場、食品工廠工作,薪資也只領到6千至8千元,遠低於基本工資,導致學生不僅處在惡劣工作環境下,未拿到合理薪資,還欠下4萬元的學費。
此外,桃園市勞動局今年六月調查發現,69名斯國學生經媒合來台就讀,抵台後直接被安排到工廠宿舍,其中49名在取得工作證前就開始工作,雇主明顯已違反規定,桃園市已針對該公司裁罰15萬元。
台南市勞工局表示,之前為協助桃園市政府釐清學生非法打工,已訪談在台南學生,其中非法聘僱雇主及非法媒介的朱姓仲介,已由桃市裁罰,此次主要釐清安南區某里長是否涉及非法媒介以及工作確實地點。勞工局已搜集相關事證,後續也將針對轄內有招收僑外生的學校進行相關法令宣導,協助校方了解規定,保障外籍學生求學及工作權益。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