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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申訴採信仲介說法 監察院糾正花蓮縣與勞動部(2020-01-17)


  對於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處理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案件,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逕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外籍移工說詞,導致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監察院通過委員王美玉調查報告、糾正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
調查報告指出,花蓮縣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T君、H君及L君,分別申訴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遭同一家仲介公司非法指派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勞動部1955專線派案給花蓮縣政府進行查處,不過花蓮縣政府僅訪談仲介公司,即以「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
調查指出,花蓮縣政府未依規定建立訪查區域輪替制度,自105年迄今對該仲介公司查核,都是由同一位諮詢員實施,且已有3名外籍移工分別申訴該仲介公司違法情事,花蓮縣政府卻未對該仲介公司進一步查處,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逕認係外籍移工恐私下串聯,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外籍移工說詞,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
監察院實地訪查發現該仲介公司提供外籍移工的居住環境欠佳,花蓮縣政府才對仲介公司進行查處,顯有違失;勞動部對於花蓮縣政府處理外籍移工查察案件,亦核有督管不周之違失。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