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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第四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210家 未給加班費最多 上市櫃將加重裁罰20%(2020-08-31)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四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計有278家業者,以勞基法210家最多。違規事項,以未給付加班費76家、占三成六比例最高,單一企業則以南山人壽重複違反超時工作且未符合法定要件,共遭處120萬元罰鍰最高。
此波違規名單為今年五月至六月裁處名單,包含先前訴願撤回的案件,勞基法部分總計335件違規,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76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38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35家。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2家。
勞工局表示,本次公布名單中,南山人壽因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及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飆破101小時,且本次分別已是第8次及第4次違反,共遭處重罰120萬元。
此外,知名通訊產品代工廠華冠通訊,為因應客戶急單,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甚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達86小時及連續出勤多達18日,共遭處罰鍰54萬元。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相互公司,則因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導致抽查的10名勞工皆有超時工作情形,且本次已是第五次違反,因而提高罰鍰金額至4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市府也已在今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一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遭受高額罰鍰。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4家;至於違反勞退條例部分,未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則有3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