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月2日公布今年第五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282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77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50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1家;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5家。
勞工局表示,本次公布名單中,上市公司燿華電子因應疫情影響,要求勞工延長工時一律僅能換取補休時數,未依規定計給延長工時工資,另有使勞工連續出勤達12日而未給予例假休息,由於此次分別已是第二次及第五次違反,因此加重處分至51萬元。
紙盒印刷製造業美正紙器公司因未足額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及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28.5小時,且本次已是第3次違反,勞工局因而加重罰鍰至32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一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至於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6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性騷擾情性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或補救措施,則有2家。另有1家因拒給員工生理假且因此扣薪記過而遭開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