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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基法裁罰 109年處分1393家 未因疫情而有明顯減少 將持續法遵輔導(2021-02-20)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09年全年度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393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年度總罰鍰金額為1億900多萬元,其中以南山人壽總罰鍰794萬元為最高,而前12名中,客運業占一半,至於違法態樣,則以加班費為最大宗。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去年受到疫情影響,很多專案勞檢都暫停,在六月以後才啟動相關檢查,然而申訴檢舉案件量和前兩年相較之下,差距並不大,在108年共有1542件勞基法裁罰案,去年僅減少149件,可見疫情期間仍有「慣老闆」的存在,呼籲資方應將勞工視為珍貴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
  陳信瑜指出,今年仍會持續加強輔導,針對轄內新設立、微型公司,主動通知「勞條健檢師」的服務資源,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Department/AYAA/)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將派員檢視企業的管理規章是否符合法令規範,減少企業因對法令不夠熟悉或誤解法條內容所造成的違法。
  勞動局統計,109年度累積罰鍰金額前十名,依序為南山人壽794萬、遠東航空462萬、中興大業巴士434萬、光華巴士376萬、指南客運336萬、大南汽車262萬、家樂福204萬、東南客運106萬、新店客運106萬、花旗銀行102萬。第11名及第12名分別為亞尼克菓子工房88萬以及臺灣鐵路管理局70萬。
  另外,南山人壽與家樂福因遲遲未獲工會同意延長工時與女性夜間工作,所以罰鍰也不斷累計,勞動局也呼籲事業單位積極並有誠意地和工會協商,以免一再觸法。
  至於去年度違法勞基法態樣,前三名分別為第24條第1項「平日延長工時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計有355家,其次為第36條第1項「未依法給予1例1休」248家,以及第24條第2項「未依法給予休息日出勤延長工時工資」有237家。
  勞動基準科專員黃金剛指出,今年除持續進行企業的法遵輔導外,也有規劃針對轄內尚未設立勞資會議的企業抽選出1千家執行勞檢,另外搭配社會局對安養機構的每季例行訪查,也會進行相關檢查,但家數及名單都會視社會局安排而定。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