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布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41家
加班費、出勤紀錄最多 各13家違規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今年第六批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名單,共有41家,涵蓋業別包括保全業、餐飲業、物流業等多個行業,另有1家醫療機構。由於今年媒體業工作者常處於工時長、壓力大的勞動環境,勞動局除進行調查外,也針對事業單位實施宣導,之後仍接到勞工提出檢舉,因此這次有2家傳播媒體業因遭裁罰而上榜。
此次違反項目,以第24條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以及第30條第5項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各有13家違規,其次為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46小時的上限,共計12家。
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表示,近期稽查重點包括安薪專案以及媒體業。針對近期曾經違反勞基法第24條、37條及第39條規定者列為優先調查對象,複查加班費給付情形,以及國定假日是否依法辦理。另外,媒體業工作性質特殊,配合新聞採訪,經常需要長時間連續工作,今年上半年除了解媒體業工時狀態外,也加強相關法規宣導,但之後仍陸續有勞工提出申訴,經認定違法處分。
葉建能說明,事業單位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有些是一律以1倍計算,未按時數加倍,有些只以本薪計算時薪,以致給付金額不足。另外也有以「公司規定」、「未編加班費預算」為由,強制勞工以補休替代,一經認定違法,都是以違反第24條處分。
勞動局也發現,很多事業單位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有部分是在規避其他檢查,由於出勤紀錄記載勞工的工作時間,經常做為是否有超時工作、加班費有無短發、出勤日的認定,有些雇主擔心被查出更多缺失,索性直接不提供出勤紀錄規避,對此勞動部也有意修法,提高相關罰則,遏止違法企業鑽巧門。
勞動局持續將工時、加班費等勞動條件列入勞動檢查稽查重點,一旦有違反之情事,除將被處以2萬至30萬之罰鍰,符合條件者將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針對加班費或假日工資計算,可利用勞動局官網線上試算系統或下載「勞動精算師APP」。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