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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電子製造業專案檢查結果出爐 9業者違規 超時工作重罰10萬元(2014-12-27)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6日公布電子製造業專案勞動條件檢查結果,所屬勞動檢查處針對轄內21家電子製造業者實施檢查,結果發現9家業者有違規情事,本次檢查結果以事業單位使勞工超時工作的違規比例最高,其次是出勤紀錄未依法置備或記載者。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電子製造業產線多採12小時2班制或8小時3班制輪班作業,業者為求作業不中斷,常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給勞工例假的情形,加上這些工作經常需伴隨夜間工作及重複性作業等特徵,容易造成勞工過勞或罹患職業病。要求勞檢處實施此次專案檢查,希望能督促相關業者落實保護勞工法令,維護勞工基本權益。
  勞檢處進一步指出,本次檢查結果以事業單位使勞工超時工作的違規比例最高,計有8項;其次是出勤紀錄未依法置備或記載者,有2項,至於加班費未依規定計給者,則有1項。
  勞檢處呼籲,電子製造業的產線人員或工程師,都不是勞動部公告的責任制專業人員。因此,雇主排班應注意勞工單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單月加班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並應每7天至少給予勞工例假1天,以符合法令規定。
  勞檢處說明,勞動檢查21家電子製造業者,其中相互股份有限公司因重複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未足額計給加班費,遭加重裁罰10萬元;其次新漢股份有限公司及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重複違反規定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遭裁罰8萬及5萬元;達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2項規定遭裁罰4萬元,其他則分別裁處2萬元罰鍰;另外,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勞保月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低報,已移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理。
  勞檢處指出,未來還將持續派員複查,若仍有違法,將加重處罰直到改善為止,以杜絕事業單位違規情事。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