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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爆六輕非法使用外勞 勞動部:1周內查明 外勞是否屬於工作延伸 需視個案認定 (2015-01-22)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2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他接獲民眾爆料,在臺塑雲林麥寮六輕廠共有625位外勞在廠區內工作,但與申請工作地點或申請工作項目不符的違法使用外勞高達560人,比例近9成;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去年勞動部已接獲相關檢舉情資,並交付雲林縣政府查辦,會要求雲林縣府一周內回報徹查與裁罰結果,同時也會針對涉嫌違法的仲介業者徹查。
 許智傑表示,根據爆料人提供進入台塑六輕廠區的入廠名單,在六輕廠區工作的外勞遍及全台灣,包括申請在臺北市內湖區、高雄市鼓山區、大社區等地的外勞都到六輕廠區工作。
 許智傑指出,外勞非法工作會侵害本國勞工工作權,且可能涉及包商或仲介剝削外勞,會損傷臺灣國際形象。他呼籲,臺塑應全面檢討廠區內包商使用外勞情形,勞動部也應加強稽查,並擴及全台各大企業。
 蔡孟良說明,去年12月就接獲檢舉,已交付雲林縣政府查處,初步了解六輕裡面包商有上百家,引進外勞的公司並非臺塑六輕,而是由包商引進。由於法律上明定製造業引進的外勞必須從事製造工作,不可隨意變更,對於在六輕廠區內工作的外勞是否屬於製造業延伸工作,須從個案事實認定。
 據悉,臺塑六輕是將維修汰換工程發包給下游包商,雲林縣政府已查處90多家包商,但是六輕園區很大、包商超過上百家,目前雲林縣的查處情況尚未回報勞動部,勞動部已要求雲林縣政府1月28日前回報徹查與裁罰結果。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包商合法申請引進外勞,若是未經許可就將外勞指派其他地點工作,或是指派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就違反就服法57條第3款與第4款規定,將會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就會廢止其外勞配額。
 若是臺塑六輕知情非法容留外勞非法使用,將會面臨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至於若是仲介公司涉嫌仲介不實,則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且納入評鑑事項,評鑑不合格最重可撤照。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