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26日表示,目前正在清查全國仍適用勞退舊制的企業開戶狀況,過去4年清查全國13萬多家企業有關勞退舊制開戶及提撥狀況,目前仍有2,065家企業未開戶,大多位於臺中市與新北市,預計6月底完成清查,若是通知雇主應開戶仍不願開戶,將會被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
為避免華隆或關廠工人爭議再起,勞動部啟動全國勞退舊制清查工作,根據統計,舊制應開戶的企業共有13萬3,108家,目前已有13萬1,043家完成開戶作業,開戶率達98.45%。
勞動部勞動福祉及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國內採勞退舊制勞工約有133萬人,依法雇主不開戶或是延遲繳款將會被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預計下個月可完成所有的清查作業,未來也會持續輔導企業開戶及繳款。
孫碧霞說明,102年勞退舊制催繳件數3萬9,248件,因未開戶及未按時繳款被處罰有80家企業;103年催繳件數大幅增加至9萬5,935件,其中有183家企業未開戶與未繳款被罰;今年1到4月則已催繳3萬5,555件,已有78家被處罰。
另外,為配合今年2月6日實施《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雇主應於年終檢視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如不足未來一年內符合退休資格勞工退休金給付所需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足差額,未依限補足者,課予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孫碧霞表示,除了要求企業應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預估下一年全年可能將依舊制退休的員工需要多少退休金,以今年12月底的薪資標準,在明年3月底前一次提撥2%至15%準備金至專戶。
此外,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享有稅賦優惠。
勞動部為強化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並鼓勵勞工及早進行退休儲蓄,研提「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本次修法重點包括放寬年滿60歲且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亦得請領一次退休金;勞工月退休金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勞工退休金債權優先受償;加重違法事業單位之處罰及推動勞工自選投資方案等。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工自選投資方案是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附加選項,其目的是提供勞工多元選擇,並非一定要勞工參加自選投資,勞工仍可繼續選擇儲存於退休金個人專戶,由政府投資運用及分配收益。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