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104年8月定期查核資料,有近3萬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結果有850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2.90%;其中9,041家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引進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滿3個月,有424家外勞超額限期改善、61家則須提報廢止外勞配額,廢止外勞人數100人。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
勞動部說明,截至104年8月底製造業定期查核已實施30次,累計總查核約47萬5,802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累計1萬4,479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3.04%;而104年8月份查核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家數占此次查核總家數2.90%,違規比例已有下降。
勞動部表示,部分製造業雇主雖然沒有引進特定製程5級制外勞,或是其外勞屬於未重新招募一般製造業與重大投資案,原先是無需參加定期查核,但是只要雇主有申請並取得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引進滿3個月後,就需接受定期查核,採二階段查核內框與外框,外勞配額有無超標。
勞動部說,『雙框查核』係指已以外加案引進外勞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單框查核』則係指尚未以外加案引進外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
根據104年8月份統計,共查核2萬9,449家雇主,其中850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規定比例,占查核總家數的2.90%,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114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外勞人數有191人。
勞動部說,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將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並管控配額外,還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