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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醫療院所專案勞檢 7家違反規定 久任、夜班津貼屬工資 須計入加班費(2015-10-29)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勞動檢查處抽查27家醫院中,有7家未符規定,其中蕙生醫院因同時違反工資未全額給付、未足額計給加班費、勞工單日工作超過12小時,以及未給例假日等4項勞動基準法規定,且重複違反同一條文,勞工局加重處分,罰鍰金額17萬元為最多。
  大順醫院則未將所有工資項目納入加班費計給、未依規定記載勞工上、下班時間,以及超時工作,違反4項規定,罰鍰8萬元。另外新莊英仁醫院拒絕受檢,遭裁罰3萬元,後續除持續執行勞檢外,如仍有拒絕受檢情事,勞工局將連續開罰。
  針對事業單位未依勞工實際工資總額替員工投保勞保並提繳退休金,共計有5家,因主管機關在中央,已移送勞保局裁處。
  此次醫療院所勞檢於今年6月份執行。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醫療院所常見的違法態樣,包括未依法將各項獎金名目納入計算加班費的基礎,其次為超時工作,即單日工作超過12小時,或單月延長工時超過46小時。為持續督促醫療院所改善這些違法情形,去年違規處分的10家,今年再度列為專案對象。
  違規項目仍以超時工作,以及未依規定計給加班費的比例最高,各有4家,其次為勞工每工作7天,未給予1天作為例假有2家。至於未置備出勤紀錄及未全額給付工資者,則各有1家醫院因此受罰。而今年複查的10家中,7家已改善缺失,另外3家歇業、規避受檢及再次違反規定。
  勞檢處表示,醫療院所的各類工資名目不一,如久任津貼、臨床津貼、夜班津貼、值班費、病房津貼及績效獎金等,如根據事業內的制度,例如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企業內習慣有支付勞工的義務,且與勞工所提供的勞務相關時,即屬工資,雇主應納入加班費的計算基礎,並據以申報投保勞保及提繳6%勞退金,避免有加班費給付金額不足,或勞保、勞退金高薪低報的問題。
  此外,醫療院所屬於四周變形工時的適用業別,但須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程序後,才可實施,否則須回歸勞基法法定工時,單日工時超過8小時或兩周工時超過84小時部分,仍應計算加班費。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