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勞動部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根據105年5月份定期查核資料,有3萬1,519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這次查核結果有70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2.25%。
勞動部說明,針對定期查核未符合規定的事業單位,將發函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求才登記,以及專案媒合推介本國勞工,當雇主所僱本勞減少以致外勞人數超標,可透過增聘本勞,或是減少外勞人數的方式,讓比例符合規定。
不過,以往比例不符合多是以增加聘僱本勞為主,但是勞動部近期發現多數雇主改以減少外勞人數來因應,目前製造業外勞轉換雇主的原因多是註記因為定期查核不符比例。
為避免雇主假報本勞人頭,影響本勞工作機會,97年5月第一次實施定期查核,陸續公告擴大查核對象至105年5月止,已實施33次定期查核,累計已查核56萬8,674家次,逾規定之雇主累計1萬6,892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2.97%,因為外勞超額被廢止許可廠商累計有2,321家、廢止許可人數有3,619人。
依規定部分製造業雇主雖然沒有引進特定製程5級制外勞,或是其外勞屬於未重新招募一般製造業與重大投資案,原先是無需參加定期查核,但是只要雇主有申請並取得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引進滿3個月後,就會被定期查核,採二階段查核內框與外框,外勞配額有無超標,因為使用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案的雇主增加,因此定期查核家數也每季增加。
根據資料,105年5月定期查核家數有3萬1,519家,709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超額外勞人數有1,490人;另外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提報將廢止聘僱許可家數有108家、廢止外勞人數139人,6個月前查核完成改善比率約8成7。
勞動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外,仍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