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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以上住院職災 8小時內辦理通報(2016-07-15)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裁處事業單位共141家,違反事項前三名,依序為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及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必要措施以預防職業災害,和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的人員,未提供並正確戴用安全帽。
  事業單位名稱及違反項目,勞動局已公布於該局首頁右上角專區。勞動局說明,原事業單位除施工管理外,對於各承攬商應確實執行安全衛生管理,隨時注意工地安全。此外,雇主須特別留意的是,如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的職業災害,依法需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以免違法。
  據了解,事業單位有無依規定辦理職災通報,除透過救護單位通報資料外,後續勞工如提出勞保給付申請,也能據此比對,勞動局籲請事業單位加強查核,並列為檢查重點項目。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