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 0042
首頁/違規案例/臺北市外勞勞資爭議 上半年共637件 多為工資、管理事項 未全額給薪居冠
< 回上一頁 >

臺北市外勞勞資爭議 上半年共637件 多為工資、管理事項 未全額給薪居冠(2016-07-26)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統計,今年1月至6月受理外籍勞工法令諮詢共計4,459件,勞資爭議協調637件,其中爭議案件數量較去年同期的727件減少90件,重建處認為,與加強宣導有關。勞資爭議類型,以工資爭議最多,未全額給付薪資即佔5成以上,對此重建處呼籲雇主勿違法代扣,並依規定給予外勞雙語薪資明細表,除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的項目及金額外,其餘均應全額以現金直接給付。
  此外,外勞若有繳款、匯款或儲蓄需求,仍應由雇主將薪資先全額給付外勞後,再由外勞自行或委託他人處理。
  臺北市目前有4.4萬名外勞,其中九成以上從事家庭看護工、幫傭或養護機構看護等社福工作,國籍別以印尼佔七成三為最大宗,同一案件有時也會申訴2種以上爭議事項。
  上半年重建處共受理637件勞資爭議協調案,工資事項爭議最多,共212件,其次為管理事項爭議,有201件,契約事項爭議則有166件。重建處外勞諮詢課長葉宥亨表示,與工資有關的爭議案,絕大多數都與雇主未全額給付薪資有關,從外勞薪資中代扣服務費或儲蓄款為最常見,統計至目前為止約有100多件。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規定,雇主應全額以現金直接將工資給付給外勞;以其他方式給付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一份。雇主未全額給付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有些外勞事前簽署書面同意書,讓雇主由薪資中代扣,但只要外勞提出申訴,同樣會被認定違法。
  儲蓄款亦非法定可扣款的項目,只要確認有違規事實,重建處將要求限期改善,雇主須提出匯款證明,確認已將外勞薪資返還,如屆期仍未改善,雇主將被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管理事項爭議約佔三成二,案件數與工資事項不相上下。由於臺北市外勞以家庭類佔大宗,無法比照工廠以明定工作規則的方式管理,勞僱雙方對於管理產生的爭議類型也相當多元,舉凡生活作息、飲食習慣、手機使用及其他工作規範等都包括在內。葉宥亨指出,有些雇主會將工作規範白紙黑字明訂,但仍建議雙方本於尊重、包容的原則,共同討論出勞僱都可接受的方式處理。
  契約事項爭議約佔二成六,最常見的為提前解約,外勞或雇主提出的都有。葉宥亨指出,外勞因家鄉臨時有事需要終止契約,多數雇主擔心照護人力的空窗,將會了解該案的情況協調。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