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輔導事業單位改善機械設備,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公告107年度補助微型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備作業計畫,即日起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勞檢處今年擴大經費規模,由去年的140萬元增加至260萬元,單一補助項目金額上限,由2萬元提高至3萬元,而年度同一事業單位受補助總金額,也由去年的3萬元提高至8萬元,藉此提高事業單位改善工安缺失的意願,預估有100家事業單位,約3,000名勞工受惠。
勞檢處表示,今年針對特定補助項目,包括衝剪機械安全裝置、局部排氣裝置及防爆電器等三項,考量企業改善所需投入的費用比較高,對於前述增設或改善器械設備費用總金額,最高可申請60%的補助,年度同一事業單位以12萬元為限。
考量微型企業的安全衛生資源較為不足,無法投入經費用來改善工作場所內的各種危險設備,容易因此發生職災,新北市勞檢處今年持續針對助轄內僱用勞工50人以下,並依法取得工廠、公司或商業營業登記的微型企業,提供改善機械設備的補助,提高事業單位更換、補強設備安全的意願,進而保障作業勞工的安全。
據了解,新北市轄內僱用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下的微型企業超過6萬家,由於勞檢處每年都會規劃分階段進行各行業的專案職安檢查,勞檢員在宣導、輔導、檢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工廠內部有不符規定的機械設備,而公司亦符合申請條件時,就會提供相關資料,輔導企業申請。
補助額度,以增設或改善器械及設備費用總額50%為限,各補助項目金額上限為3萬元,年度同一事業單位受補助總金額以8萬元為限。增設或改善局部排氣裝置、衝剪機械安全裝置或防爆燈具、防爆開關箱、防爆電動機、偵測器等,費用總額以補助60%為限,年度同一事業單位受補助總金額上限為12萬元。
勞檢處指出,對於各項專案勞檢都會列管並追蹤後續,如發現有機械安全設備不符職安法所規定,第一次檢查多會要求限期改善,事業單位如配合補強,複查時就能夠符合法令規範。如事業單位仍未改善,就缺失部分,將面臨職安法相關裁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