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花蓮強震突發重大災害,移民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針對包括台灣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民居民及外國人等外來人口,若他們的外僑(永)居留證、入出境許可證等相關證件有遺失、污損等或因受傷需在台就醫治療等情形,有繼續停留必要,移民署已安排專人協助遭受重大災害的外來人口補核發相關證件,並依規費法免徵規費。
移民署表示,107年2月6日花蓮地區發生規模芮氏6.0級強烈地震,移民署已派員前往花蓮慈濟醫院探視受傷旅客,取得包括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中國地區、港澳及外國人資料,並協調聯繫相關機關,如陸委會、海基會、觀光局、外國駐台辦事處,及旅行業者,查訪有關災民家屬緊急來台事宜。
移民署指出,因外來人口受災人員名單持續變動,如經花蓮縣政府認定屬前述災民,亦有申請補發或延期前述證件之必要者,移民署將持續協處,並盡全力協助災民家屬緊急來臺;另如有旅客因此次地震而遺失證件需協助者,請與代辦旅行社或移民署各轄區服務站或專勤隊聯繫。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