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近期發生外籍勞工私自捕捉犬貓並宰殺食用,或者酒後騎乘電動腳踏車而受罰等情形。勞動部再次呼籲,雇主應向外籍勞工加強宣導我國法令規定,避免外籍勞工因不諳法令而遭受刑罰,導致聘僱許可遭廢止而無法工作,進而影響雇主用人權益。
外勞在台人數將破70萬大關,目前國內的外籍勞工主要來自泰國、印尼、菲律賓及越南等國,其風俗民情與我國有所差異,為防止違法情形發生,勞動部指出,雇主應依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的規定,向外籍勞工宣導工作期間應遵守的法令,倘未依規定辦理,經地方政府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依就業服務法處以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說明,動物保護法於107年6月公布修正部分條文,如虐待或傷害動物,任意宰殺犬、貓等行為,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萬元罰金。販賣或食用犬貓屠體,將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外籍勞工大多以腳踏車、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機車代步,如因酒後駕駛腳踏車、電動機車或電動自行車,都會因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若經檢察官起訴或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勞動部將另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
勞動部提醒雇主及仲介公司也應持續向外籍勞工宣導我國法令、民俗風情及自身權益等。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