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已經更名為「內政部移民署」,同時也進行組織改造,將原本設置的
專勤、
服務及
收容等事務大隊業務整合,改以北、中、南區3個事務大隊運作;移民署指出,設置在各縣市的服務站與專勤隊職責不變,原先設置的服務地址與電話也相同,對於外國人士的居留證辦理、查察與檢舉外勞行蹤不明等事務也與以往流程相同。
移民署長莫天虎表示,雖然移民署只成立8年,但隨著全球化時代趨勢,政府各項法規鬆綁,及兩岸政策的調整,移民署所扮演的角色更顯得重要,未來移民署將投注大量人力及資源,持續強化國境安全,並與國安團隊緊密合作,查緝不法,建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並整合移民輔導業務,營造友善移民環境,致力推動各項移民相關業務。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1月2日更名為「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前身為隸屬內政部警政署的入出境管理局,96年1月2日起才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正式成立運作,這次配合政府組織改造,為了國際化慣用名詞,機關名稱從「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更名為「內政部移民署」,並將外籍與大陸配偶家庭服務及防制人口販運等事項納入法定職掌,以有效落實移民輔導及保障移民人權。
隨著全球化浪潮及跨國人口的遷移,每年入出境人數從96年約2,528萬,攀升至103年12月31日約4,332萬,在臺的外籍人士與配偶人數已突破100萬人,移民署統籌入出國(境)及人流管理、移民輔導及查緝非法等業務,更加繁重。
移民署此次組織改造,除國境事務大隊維持以勤務性質為設置基礎外,另將整合專勤、服務、收容事務以管轄區域為基礎,分設北區、中區及南區事務大隊,以提高行政效率,增加管理效能。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區域包括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及連江縣等;中區事務大隊區域包括彭湖縣、南投縣、彰化縣、、苗栗縣、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南區事務大隊區域則包括金門縣、臺東縣、屏東縣、嘉義縣、嘉義市、雲林縣、高雄市、臺南市。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